文献参考
『蒼葛』
簡介:出自僖公二十五年,晉軍圍陽樊。陽樊人。公然反抗晉軍俘虜,陽樊之民得以出城。
《左傳·僖公二十五年》:
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左傳·僖公二十五年》:
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爲可矣。”使卜偃蔔之,曰:“吉。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遇《大有》_之《睽》_,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爲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於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溫,殺之於隰城。戊午,晉侯朝王。王享醴,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欑茅之田。晉於是始啓南陽。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其他文獻記載:
《國語·周語中》:
王至自鄭,以陽樊賜晉文公。陽人不服,晉侯圍之。倉葛呼曰:「王以晉君為能德,故勞之以陽樊,陽樊懷我王德,是以未從于晉。謂君其何德之布以懷柔之,使無有遠志?今將大泯其宗祊,而蔑殺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夫三軍之所尋,將蠻、夷、戎、狄之驕逸不虔,于是乎致武。此羸者陽也,未狎君政,故未承命。君若惠及之,唯官是徵,其敢逆命,何足以辱師!君之武震,無乃玩而頓乎?臣聞之曰:『武不可覿,文不可匿。覿武無烈,匿文不昭。』陽不承獲甸,而祗以覿武,臣是以懼。不然,其敢自愛也?且夫陽,豈有裔民哉?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若之何其虐之也?」晉侯聞之,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陽民。
《周朝秘史》第四十六回:
趙衰曰:“天子賜晉四邑,宜速狥啟南陽,不然複叛歸國矣!”文公遂令狐溱,領兵五千為先鋒,自率大軍狥啟南陽四邑,溱至溫,守臣屠琚,攢守臣卓聲遠,皆奉印綬,出城遠接。 獨有原之守臣廬貫伯,陽樊守臣蒼葛,堅閉不出。文公傳令,若不開城,待攻城之後,盡戮其民。蒼在城上謂狐溱曰:“吾聞德以柔中國,刑以服四夷,晉侯欲盡誅陽樊百姓,所以不敢開城也。”狐溱以蒼葛之言告晉侯。晉侯問於臣下,狐偃曰:“目今天下百姓知義:”然尚未知有信,今主公當立誠信,令開城之日,不斬一民。“蒼葛遂傳令開城,迎晉侯之駕。晉果不動半寸之鐵,使蒼葛複其職。百姓大悅,爭先牽牛擔酒來勞三軍。三軍遂進圍原城。
《東周列國志》第三十八回周襄王避亂居鄭 晉文公守信降原:
……晉文公聞太叔和隗氏俱已伏誅,乃命駕親至王城,朝見襄王奏捷,襄王設醴酒以饗之,複大出金帛相贈。文公再拜謝曰:“臣重耳不敢受賜,但死後得用隧葬,臣沐恩於地下無窮矣!”
襄王曰:“先王制禮,以限隔上下,止有此生死之文,朕不敢以私勞而亂大典,叔父大功,朕不敢忘。”乃割畿內溫、原、陽樊、攢茅四邑,以益其封,文公謝恩而退,百姓攜老扶幼,填塞街市,爭來識認晉侯,歎曰:“齊桓公今複出也!”晉文公下令兩路俱班師,大軍屯于太行山之南,使魏犨定陽樊之田,顛頡定攢茅之田,欒枝定溫之田,晉侯親率趙衰定原之田。為何定原之田,文公親往?那原乃周卿士原伯貫之封邑,原伯貫兵敗無功,襄王奪其邑以與晉。伯貫見在原城,恐其不服,所以必須親往。
顛頡至攢茅,欒枝至溫,守臣俱攜酒食出迎。卻說魏犨至陽樊,守臣蒼葛謂其下曰:“周棄岐、豐,餘地幾何;而晉複受四邑耶?我與晉同是王臣,豈可服之。”遂率百姓持械登城,魏犨大怒,引兵圍之,大叫:“早早降順,萬事俱休,若打破城池,盡皆屠戮!”
蒼葛在城上答曰:“吾聞:‘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今此乃王畿之地,畿內百姓,非王之宗族,即王之親戚。晉亦周之臣子,忍以兵威相劫耶?”
魏犨感其言,遣人馳報文公,文公致書于蒼葛,略曰:“四邑之地,乃天子之賜,寡人不敢違命,將軍若念天子之姻親,率以歸國,亦惟將軍之命是聽。”因諭魏犨緩其攻,聽陽民遷徙。
蒼葛得書,命城中百姓:“願歸周者去,願從晉者留。”百姓願去者大半,蒼葛盡率之,遷於軹村,魏犨定其疆界而還。
《水經注·卷七·濟水》:
《國語》曰:王以陽樊賜晉,陽人不服,文公圍之。倉葛曰:陽有夏、商之嗣典,樊仲之官守焉。君而殘之,無乃不可乎。公乃出陽人。
《康熙字典·人部·八》:
倉:……《杜甫·送鄭虔詩》倉皇已就長途往。又姓。周倉葛。又與蒼通。
春秋芥子
《左传》大事件中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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