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词术语汉壮翻译特点和推广策略

作者介绍

赵锋,男,壮族,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壮文室翻译。主要研究方向:汉壮翻译。

[摘要]新词术语汉壮翻译事关壮语文翻译事业的发展,对在壮族地区的民族工作、双语教育等多有影响。论文就十九大以前和以后的新词术语汉壮翻译特点进行梳理分析,浅谈其优劣,并就其如何推广提出看法。

[关键词]新词术语;汉壮翻译;特点;推广

新词术语汉壮翻译是政论性文献汉壮翻译活动得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各领域各行业催生的新事物新概念日新月异,应运而生的新词术语层出不穷,给翻译工作者带来丰富养料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多年来,笔者参与新词术语的整理翻译审稿,深刻体会到新词术语因某些译法相对保守生硬,新借词过多、夹借夹译、解释性翻译、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带来的影响,受众对此也诟病较多。本文拟就新词术语汉壮翻译过去存在的问题,现阶段翻译所呈现的新特点,解决的办法以及如何推广应用略谈一二,以期抛砖引玉。

一、十九大以前新词术语汉壮翻译特点

新词术语汉壮翻译过去存在着新借词过多、译法牵强生硬、译法不统一等问题,既影响译文的可读性和表现力,又增加了读者的理解难度,难以引起读者的共鸣,会阻碍壮语文翻译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新借词过多

新词术语汉壮翻译在政治、经济,特别是法律术语上,过去存在着大量非必要的借汉现象,这种现象主要缘于对政治法律文本严肃性的考量以及求全毋漏、形式对应的翻译心理,加之译者对“20世纪50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出台的《壮文中新词术语处理和规范的原则》的理解不同,导致新词术语的翻译借汉过多,有的只是滥用音译”[1]。比如“行政诉讼法”译成“hingzcwngsusungfaz”,“撤销权”译成“cezsiuhgenz”,“行政许可法”译成“hingzcwnghijgojfaz”,“行政处罚”译成“hingzcwngcufaz”,“环境保护”译成”vanzgingbaujhu”,“国际仲裁”译有“gozcicungcaiz”,“国民待遇”译成“gozminzdaiyi”,都是完全一一对应的音译,几乎没有壮语固有词的影子,也不符合壮语的表达习惯,体现不出壮语的特质,让汉语文化水平不高的壮语读者很难理解其中的含义,读者要理解原文,还得先明白“susung”“cezsiuh”“hijgoj”“cufaz”“cungcaiz”这些术语是什么意思,徒增译文读者的理解难度,而这原本可以用“dajgauq”“siubae”“cinjhawj”“guhfad”“banjbuenq”等常用的壮语代替。其实,“新词术语的使用,关键在个人。创作也好,翻译也好,个人的因素至关重要。创作的时候,有时为了表达的需要,用词可以相对灵活,但也不能无所顾忌地滥用新借词;翻译则应该更加谨慎,不能人为造成混乱,增加不通汉语人群的阅读负担,……”。[2]尤其在术语众多的政论性文献中,这样的译法容易出现大量的借汉现象,既影响译文的可读性和表述效果,也无法体现壮语这门语言的特质。

(二)译法生硬

译法生硬与否的判断标准,主要在于是否合乎目的语语法规则和受众的接受习惯,避免译法生硬的要求是严苛的,不仅要求译者精通源语,还需要熟练运用目的语语法、表达技巧,而且熟稔两种语言的差异性。因此,新词术语翻译译法生硬,对于多数人特别是年轻译员,是很难避免的。比如,“铁饭碗”比喻稳定而待遇有保障的职业、职位[3],译成“vanjdiet”,这样的译法是有歧义的。“vanj”对应“碗”,“diet”对应“铁”,“vanjdiet”就是铁的饭碗,不明就里的受众还以为是铁做的碗呢,而相对“铁饭碗”的“泥饭碗”,比喻不稳定的职业、职位[3],如果参照“铁饭碗”的译法,岂不是要译成“vanjnaez”,泥做的碗。再比如,“政治意识”译成“gijeiqsikcwngci”,“看齐意识”译成“gijeiqsikyawjcaez”,“核心意识”译成“gijeiqsikcehsim”,“大局意识”译成“gijeiqsikdaihbuenz”。这几种译法都按照壮语语法调整了语序,表述并没有问题,但这种译法没有充分挖掘壮语固有词,没有使用群众语言,让受众很难易读易懂,而这种出于政治严肃性的考量或者出于无法驾驭源语的保守译法,更像是为了翻译而翻译,无法达到让广大受众有效获取信息的效果,如果换一种译法,比如“铁饭碗”译成“hong’onjdingh”,即“稳定的工作”,“泥饭碗”译成“hongmboujonjdingh”,即“不稳定的工作”,通俗易懂又统一规范;“政治意识”译成“roxgangjcwngci”,即“讲政治原则”,“看齐意识”译成“roxgaencunghyangh”,即“跟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核心意识”译成“roxriengzcehsim”,即“紧跟核心”,“大局意识”译成“roxnaemjdaengxbuenz”,即“善于全盘思考”,这样紧抓源语核心内涵、广挖活用民族固有词的译法才更加接地气,更加通俗易懂,也能有效避免过多公式化的翻译和减少无效翻译。

(三)译法不统一

由于理解源语的侧重点不同以及出于多种译法适用不同语境需要的考虑,同一概念或同一结构的源语会出现多种译法的现象。比如,“未成年人”译成“bouxcaengzbaenzvunzhung”“bouxcaengzbaenzvunz”“lwgnyez”“lwgnomj”“bouxcaengzhung”,译法有5种之多。“未成年人”是个法律术语,大多出现在法律文件中,因此译成“lwgnyez”,即孩子、小孩,译成“lwgnomj”,即乳儿、幼儿,都不正式,这种译法一般不会用于法律文件。而“bouxcaengzbaenzvunzhung”“bouxcaengzbaenzvunz”“bouxcaengzhung”都有未成年的人的意思,但依据经济实用的原则,取最简短的译法“bouxcaengzhung”就足够了。再如,“消防”是指救火和防火[3]有“siuhfangz”“miedfeiz”“refeiz”3种壮文译法。第一种是音译,第二种是半借半译,其中“mied”是老借词,不是壮语固有词,而第三种中的“re”和“feiz”都是壮语固有词,分别指“防,防范”和“火”,更易于受众理解和联想,且基于对纯正母语的追求,译成“refeiz”即可。同一结构的源语也会出现多种壮语译法,比如“建筑法”译成“gencuzfaz”,而“教育法”译成“aenfapgyauyuz”;“债权人”译成“caigenzyinz”,而“债务人”译成“bouxdawzcaiq”,类似这样不统一的译法也不少。出现译法不统一这一现象,除了理解的侧重点不同和适用不同语境需要等原因,还跟译者没有准确把握源语内涵、对民族词的表达能力和受众理解力的不自信以及在“挖、创”民族词上用功不够也有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为源语“量身定制”多种译法是不必要的,尤其是在政论性文献翻译中更不可取,容易造成混乱。

二、十九大以后新词术语汉壮翻译特点

译文是连接源语作者和目的语受众的桥梁,译者心中装着作者,才能准确还原作者或者原文的意图;译者心里装着受众,才能采取合乎受众阅读思维的翻译策略。同时译者又必须与作者和受众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把握源语的核心内涵,又能按照合乎目的语的表达规律和受众群体的思维特点做到有效翻译。不拘源语形式,准确翻译内容,是文献翻译的特点,“读者评价非文学作品译文优劣,会侧重于其科学真实和实用功能,对语言的艺术性可能不太在意,所以译文应当反映其客观真实,实现其实用功能”[4]23,可见,译者不必过分追求形式对等,能用hengz表达,就不要用“hengzguh”,用“bingh”就足以表达的,就不必用“binghvanh”,平白增加字数和读者理解的难度都不可取。近年来,新词术语汉壮翻译就出现了追求译文纯正、讲求经济普适、注重类推的特点。

(一)把握和翻译源语核心内涵,追求译文纯正

两种语言的翻译,从内容上是无法完全对等的,与其绞尽脑汁去寻找源语全部意义的一一对应,不如取其精髓,从核心含义和功能上去追求对等。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翻译更加地道,因为更小单位的对等比更大单位的对等要容易一些,有更多的壮语固有词可供选择。比如,“幸福感”译为“roxnyinhvuenyungz”,“获得感”译成“roxnyinhndaejdaengz”,“四个意识”译为“seiqrox”,“幼有所育”译为“nomjndaejganq”,“中国梦”译为“aenloqsiengjCungguek”,“不可抗力”译为“rengzvunzdingjmboujndaej”,“五位一体”译为“hajyienghgapbaenzaen”,这种译法都是基于把汉语核心内涵理解透彻,把语法形式揉碎了,以壮文语法展现出来。最典型的例子是“德才并育,知行合一”,有一种译法是“daekcaizcaezson,roxguhhab’it”,另一种是“sonsawsonguhvunz,fwngzgvaidaenghdungxraeh”。从第一种译法可以看出译者明显被汉语的表达方式束缚了,“daek”对应“德”,“caiz”对应“才”,“caez”对应“并”,“son”对应“育”,以此类推,译文做到了形式上的一一对应,也确实符合壮语语法,但这样译也相当于没有译,因为在译入语里读不到源语的真正内涵。而后一种译法,虽然形式上与源语差别很大,但却在源语和目的语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虽然不能译出源语的全部内涵,但更符合壮语表达习惯。因为在壮语语境中,有用身体部位表达抽象观念的习惯,“hozndat”,原意是喉咙热,引申为愤怒,“dungxiq”,原意是肚子小,引申为心胸狭隘,“dungxraeh”表示聪明有智慧,“bakgvai”表示“会说话、嘴巴甜”,“fwngzgvai”表示“手巧、动手能力强”,因此第二种译法翻译成汉语的大意是“教书教做人,手巧肚有才”,这种译法更浅显易懂,也实现了两种语言功能上的对等。

(二)注重内容准确,不拘泥形式对等

政论性文献的翻译越朴实越通俗易懂,越便于受众理解和接受,“非文学文本翻译首先要做到信息传递的准确,在此基础上考虑语言美。”[4]24一些译文过于追求形式的对等,比如“物权法”过去译为“vuzgenzfaz”,“书面语”过去译为“suhmenyij”,“形象工程”过去译为“hingzsienggunghcwngz”,直接是音译,形式上确实做到了逐字对应,却舍弃了壮语固有词,且脱离了壮语的语法,受众很难准确理解。实际上,“法”“物”“书面”“语言”“形象”都有相应的壮语固有词,分别是“fap”“huq”“saw”“vah”“cangnaj”。因此,现在的译法“aenfapgienzhuq”“vahsaw”“gunghcwngzcangnaj”从选词和语法上都更加准确地道。再比如,“开发式扶贫”过去译为“yienghhaifatbanggungz”,译法注重挖掘壮语固有词,但语法上拘泥于汉语形式,译文容易让受众理解成“扶贫开发”,陷入更难理解汉语内涵的境地。其实,“开发式扶贫”简单理解就是用开发利用当地资源的方式去扶贫,因此现在的译法“yunghhaifatbanggungz”更加地道准确。

过去的译法比较注重追求形式对等,从选词和语法上都不如现在的译法地道。原因之一,是部分译者不了解壮语固有语素以单音节的居多,而现代汉语则是双音词居多的现实。比如壮语“mak”对应的汉语是“果子”,meh对应“母亲”,angq对应“高兴”,“rek”对应“铁锅”。“实施”“履行”一般译为“hengzguh”,其实“hengz”就足以表达意义了,“履行职责”译成“hengzcizcwz”,“买木头”译成“cawxfaex”。当然,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汉文化和汉语言源远流长、凝练精深、变化多样,译为壮语难度还是很大的,且壮语作为译入语,译文长度较之汉语一般要略长一点。论文举例说明只是提醒译者,汉壮翻译形式对等只是很浅层的对等,核心内涵的对等才是最根本的,大多数情况下,不必拘泥于形式,而是要灵活翻译。近几年的新词术语汉壮翻译,译文基本上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壮语的语言特征。

(三)分领域实施,注重类推

过去的新词术语翻译,一般都是基于党代会、全国两会文件出现的重点难点词条的收集整理,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各领域各行业的新词术语,并没有系统地就某个领域进行收集整理,译法也就无法做到更大范围地规范统一。不过,近几年这一问题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同一类型或结构相似的源语,都有了统一的译法。比如,法律术语中,“抵销权”译作“gienzdingjsiu”,“撤销权”译作“gienzsiubae”,“所有权”译作“gienzgaemmiz”,“他物权”译作“gienzyunghhuqbouxwnq”,“购买权”译作“gienzdajcawx”,“继承权”译作“gienzciepswnj”,其中“权”作为中心语,在汉语语境要置于定语之后,而相对应的“gienz”在壮语语境则需按照定语后置的语法规则置于定语之前,因此统一译成“gienz+修饰语”。类似的译法还有:“货运合同”译作“habdoengzdaehhuq”,“客运合同”译作“habdoengzdaehhek”,“技术合同”译作“habdoengzgisuz”,“建设工程合同”译作“habdoengzhwnqguhgunghcwngz”,“XX合同”统一成“habdoengz+修饰语”;“挂靠人”译作“bouxvenjbengx”,“行为人”译作“bouxhengz”,“合伙人”译作“bouxgapdoih”,“寄存人”译作“bouxgeiqcuengq”,“出卖人”译作“bouxgai”,“仓单持有人”译作“bouxdawzfeicang”,“抵押人”译作“bouxdingjat”,“当事人”译作“bouxnangqsaeh”,这类短语统一译成“boux+修饰语”。此外,通过系统地对某个领域的新词术语进行翻译,用类推的方法去回顾和纠正过往的一些译法,比如“购买力”,过去译为“gijnaengzligdajcawx”“goumaijliz”,现在统一译为“rengzdajcawx”;比如“撤销权”,过去译为“cezsiuhgenz”,现在规范为“gienzsiubae”。可见,通过系统地就某一领域的新词术语进行互相比对翻译,有利于实现译法上更广泛更全面地统一规范,不仅为壮语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上提供了便利,也为壮文爱好者学习壮文提供可循的规律,更是推动壮语文翻译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新词术语的推广

新词术语翻译得再好,如果不能实现广泛的应用,不能服务于各行业的发展和广大群众,不能实现社会效益,也就没有实现翻译的目的。因此,如何推广新词术语是译者和翻译机构必须正视的问题。笔者认为,翻译审定专家结构多元化、多平台发布宣传、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是推广新词术语、实现其价值以及保持其持久生命力的重要保障。

(一)翻译审定专家结构多元化

年以来,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承担了国家重大项目——“少数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化建设”,每年组织全国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7个语种的翻译专家就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出现的新词术语以及社会热词进行翻译规范化工作。”[5]壮语文新词术语翻译专家审定会正是由此而来,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每年组织壮语文专家对新词术语壮文译法进行审定,至今已经举办了10届,总结、归纳了丰富的词汇和统一规范的译法。与此同时,新词术语要有效推广应用,必须聚焦时代要求,实行更广泛的审定专家多元化机制,除了从事汉壮翻译、双语教育、民族工作、壮文写作的一线工作者外,包括壮汉双语法官、宣传民族文化的融媒体代表、从事壮语言文化研究的人士都应该适当选入。特别是壮汉双语法官,“他们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的第一线,他们奔波在田间地头定纷止争,他们走街串巷做群众工作,他们把法治宣传送进乡村、校园,他们用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审判、调解。”[6]这些人士的参与,能够让新词术语汉壮翻译拥有更广泛的参考,让译法更权威更有代表性,也更利于广泛传播。同时,也利于把这项工作的成果真正用到刀刃上,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二)多平台推广,充分使用

首先,经过共同翻译审定的新词术语,要通过权威平台,包括地方纸媒、地方官方网站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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