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超华丨枚乘作笙赋说辩疑与先秦两汉文

枚乘作《笙赋》说辩疑与先秦两汉

文本的传播

罗超华

罗超华(—),男,四川广安人,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摘要:李善在注《文选·长笛赋序》时推测枚乘作有《笙赋》。这种说法曾一度为学界所认可,直到程章灿、张巍对此提出质疑,并认为枚乘所作可能是《琴赋》,即《七发》中写音乐的那一段。然其论并不完善,也留下了一些未能解释的问题,故仍有必要进一步申说。而通过对马融《赋序》及李善注的再次辩疑,并结合先秦两汉文本的传播情况来看,马融所指可能确实是《七发》中有关“琴”的部分,只是这部分内容还应在傅毅作《洞箫赋》后,从《七发》中分列而出,并被冠以《琴赋》之名单独传播过。

关键词:枚乘;《笙赋》;《琴赋》;先秦两汉;文本传播

《文选》卷十八马融《长笛赋序》曰:“追慕王子渊、枚乘、刘伯康、傅武仲等箫、琴、笙颂,唯笛独无,故聊复备数,作《长笛赋》。”[1]p李善注云:“王子渊作《洞箫赋》,枚乘未详所作,以序言之,当为《笙赋》。《文章志》曰:‘刘玄,字伯康,明帝时,官至中大夫,作《簧赋》。’傅毅字武仲,作《琴赋》。”[1]p李善“以序言之”,推测枚乘作有一篇《笙赋》,向无异议,如程章灿《先唐赋存目考》及《魏晋南北朝赋史》均据李善注补录枚乘《笙赋》之目[2][3]p-p;又如费振刚等校辑《全汉赋》,董治安主编《两汉全书》,也都依李善注而在枚乘名下存目《笙赋》。[4]p34[5]p

然遍检史籍,对于枚乘《笙赋》,李善之前未见记载,而他之后,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南宋王应麟《玉海》引隋何妥之言曰:“圣贤多习乐:伏羲减瑟,文王足琴,仲尼击磐,子路鼓瑟,汉高击筑,元帝吹箫。刘伯康《簧赋》,枚乘《笙赋》,侯瑾《筝赋》。”①[6]卷一百十但据程章灿、张巍考证“刘伯康《簧赋》,枚乘《笙赋》,侯瑾《筝赋》”乃元人递修《玉海》时据《文选》李善注所添加的,并非何妥原文。②那么,自汉至清,也就仅李善言枚乘作有《笙赋》,可以说此为孤证,“孤证不为定说”[7]p69,况且李善也仅是推论,未见其文。

因此,程章灿、张巍于年在《古典文献研究》上发表的《枚乘作笙赋说质疑》中便一改旧说,对此提出异议,并认为“枚乘所作可能是《琴赋》,具体地说,就是枚乘《七发》中写音乐的那一段”③;次年九月,广东教育出版社刊印的费振刚等所著《全汉赋校注》虽仍存其目,但言辞却变得谨慎了:“李善所云,亦属推论,录以备考。”[8]p32由此,对于枚乘作《笙赋》这一基本为学界认可的说法,又有待重新论证了。④本文即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先秦两汉文本的传播情况,再次对此进行讨论,以期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一步。

对于枚乘所作之赋到底为何,马融《长笛赋序》中没有明说。李善推测其为《笙赋》,但既然我们要对此提出质疑,便不妨先根据马融赋序,将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列出,然后再逐一论证,以此来探究事实的真相。⑤

假设一,李善推测正确,枚乘确实作的是《笙赋》。

假设二,李善推测不正确,枚乘作的是《琴赋》,马融所指即此《琴赋》。

假设三,李善推测不正确,马融指的《琴赋》,其实是《七发》中有关“琴”的部分,而这部分曾单独流传过。

假设四,李善推测不正确,马融指的《琴赋》,其实是《七发》中有关“琴”的部分,但这部分并没有单独流传过。

假设五,李善推测不正确,枚乘作的是《箫赋》,马融所指即此《箫赋》。

在论证以上假设前,我们还有必要先对以下两个问题试作探讨。

其一,马融《长笛赋序》何以言“颂”而非“赋”。

其实,汉人赋、颂并无严格区分,如《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孙卿赋之类”著录“李思《孝景皇帝颂》十五篇”[9]p;《汉书·王褒传》称王褒作《洞箫颂》,而《文选》则录为《洞箫赋》。此外,《太平御览》引挚虞《文章流别论》云:“若马融《广成》、《上林》之属,纯为今赋之体,而谓之颂,失之远矣。”刘勰《文心雕龙·颂赞》亦言:“马融之《广成》、《上林》,雅而似赋。”[10]p可见,在马融看来,赋、颂当是相通。因此,其《长笛赋序》中称“箫、琴、笙颂”即可视为“箫、琴、笙赋”。⑥

其二,李善《长笛赋序·注》中“序”的含义。

李善所言之“序”,或有二解:一指马融《长笛赋序》;二指《长笛赋序》中人名及篇名排列的顺序。

首先,若指马融《长笛赋序》,那么李善在明确知道王褒作《洞箫赋》,刘玄作《簧赋》(《笙赋》)⑦,傅毅作《琴赋》的情况下,已将马融提到的三种乐器对应了。倘再以马融赋序推论枚乘之作,从理论上看,这三种乐器均有可能。而李善作注,自然不可能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随便选取了其中的“笙”。所以,这种解释不太符合常理。⑧

其次,若指《长笛赋序》中人名及篇名排列的顺序,那么依此顺序,枚乘所作当是《琴赋》,而非《笙赋》。可见,这种解释仍然不太合理。

由此看来,这两种解释均有问题,而我们也很难找出第三种解释,故不得不将李善注中“序”的含义存疑。然即便如此,仍可明确的是,李善是在不知枚乘所作为何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推论来认定其为《笙赋》的。而无论这种推论如何进行,必然是从马融《长笛赋序》入手。由此,我们不妨也回到马融《长笛赋序》来进行推论。

前面我们已经提及,若仅从《长笛赋序》来看,枚乘所作可能为箫、琴、笙中的任意一种,所以若仍以此推论,则难有突破。故而,我们不妨尝试从其顺序来推论,虽然这与李善的注解不符,但并不是说这并非马融赋序的本意。而对此,程章灿、张巍也认为,赋家与赋作一一对应是常规作法,赋家下笔之时自当留意。⑨同时,他们还举出一则一一对应的例证,即《明文海》卷三十六杨兆京《秋夜琴声赋序》所云:“若夫极意敷扬,备求端委,则子渊、安仁、叔夜、季长箫笙琴笛各有名篇,余何必更为效颦哉。”⑩当然,这种以后例前的证法并不可靠,因此,他们也表示不足为征。笔者亦以为是。虽然这能从侧面说明,后世在运用马融这种写作手法时,会注意作家与作品之间的对应关系,但却不能作为我们论证的直接证据。

其实,由于马融赋序前后数量不等,自然不可能一一对应。但正如程章灿、张巍所言“赋家下笔之时自当留意”,马融在创作赋序时,当不太可能随意而为,其间应该会有某种关系,?可既然不是一一对应,那么,会不会正如我们所推测的,是一种顺序对应关系呢??基于这种推测,笔者查阅了《全汉赋》、《全汉文》等总集所载汉人赋文,发现虽然如马融这般的行文方式极少出现,但其《长笛赋》正文中却有如此一句:“于是放臣逐子,弃妻离友。彭胥伯奇,哀姜孝己。”[1]从李善的注解来看,“放臣”即对应“彭(咸)、(伍子)胥”;“逐子”即对应“伯奇”“孝己”;“弃妻”即对应“哀姜”。如果《长笛赋序》是按顺序对应排列的,那么二者的关系便极为相似:

由上可知,马融在《长笛赋》的正文中便有意识地注意了人物和事件的顺序对应关系,那么同一篇文章,其赋序中也如此行文,便很好理解了。而此即可作为《长笛赋序》中存在顺序对应关系的重要证据。那么,按这种顺序对应关系来看,马融所指应为枚乘《琴赋》,而非《箫赋》或《笙赋》,也就是说“假设一”“假设五”成立的可能性便不大了。但若如此,假设二、三、四则均有可能成立,故我们还需讨论这三种情况。而在此之前,还有必要先厘清马融举例人物时的顺序问题。

从马融《长笛赋序》中可知,他将时代更早的枚乘放在了王褒之后,可见马融并非是按人物时代先后排序的。对此,程章灿、张巍也注意到了:“马融的人名排序并没有严格依照时代先后顺序,而是将时代明显更早的枚乘排在王褒之后,这意味着马融有意将枚乘与刘玄并列,而这种并列的目的是暗示枚、刘二人所作同题。”[11]但紧随其后,他们又做出了否定的判断:“显然,这样的推论与马融的人名、篇名排序仍有矛盾。”[11]故而,其在文末总结时,仍将此问题存疑,并认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实际上,马融将枚乘放在王褒之后,并不一定是“暗示枚、刘二人所作同题”,也有可能另有原因。下面,我们仅举数则不按人物时代先后排序的例证:

1.使先施、徵舒、阳文、段干、吴娃、闾娵、傅予之徒,杂裾垂髾,目窕心与。(枚乘《七发》[1]p)

案:先施,即西施,春秋末期人;徵舒,代指徵舒之母夏姬,春秋中期人;阳文,楚国美人;吴娃,吴国美人;闾娵,即闾姝,战国时梁王魏婴之美人。

2.接舆避世,箕子被发阳狂,此二子者,皆避浊世以全其身者也。……太公、伊尹以如此,龙逢、比干独如彼。(东方朔《非有先生论》[9]p)

案:接舆,即陆通,春秋时期楚国隐士;箕子,名胥余,殷商末期人。伊尹,夏末商初人;太公,即吕尚,商末周初人。龙逄,夏朝末年人;比干,商朝末年人。

3.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司马迁《报任少卿书》[1]p-p)

案:屈原,生于周显王扁二十九年(前),卒于周赧王三十七年(前);左丘,即左丘明,约春秋末期人;孙子,即孙武,约生于周灵王心二十七年(前),卒于周元王六年(前)。

4.鞭洛水之宓妃,饷屈原与彭胥。(扬雄《羽猎赋》[1]p)

案:彭胥,即彭咸与伍子胥,分别为殷商时人与春秋时人。

5.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兒宽……文章则司马迁、相如……孝宣承统,纂修洪业,亦讲论《六艺》,招选茂异,而萧望之、梁丘贺、夏侯胜、韦玄成、严彭祖、尹更始以儒术进,刘向、王褒以文章显。(班固《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9]p)

案:司马迁,生于即中五年(前),卒于征和三年(前90年);司马相如(约生于前元元年(前),卒于元狩五年(前)。刘向,约生于元凤四年(前77),卒于建平元年(前6);王褒,生于征和三年(前90年),卒于甘露三年(前51年)。

通过以上例证可见,汉人在举例人物时,并非均是严格按照时代先后顺序排列,而是有可能将此类情况中影响更大,或自认为更重要的,更加倾慕的对象放在前面。比如例1中,枚乘《七发》在列举美女时,便将明显晚于夏姬但更有美名的西施置于首位;再如例5中,班固《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在举例汉代具有文章才华的人物时,或许也是因为他撰《汉书》是受司马迁《史记》的启发,其中《艺文志》部分则受刘向《别录》的影响,故而从个人情感来讲更加钦慕二人,所以才将时代更为靠后的司马迁、班固,分别置于司马相如、王褒之前。

由此,马融在作《长笛赋序》时,或许同样因为笛与箫相似,而更加钦慕王褒及《洞箫赋》,才将其置于首位。但若仅是如此,便又不能解释为何马融在举完“箫”后,没有接着再举同为管吹乐器的“笙”,而将其放在属于弹奏乐器的“琴”之后。可见,应该还有其它因素促使马融并未完全依照个人情感排序。而参考上文所举例1的情况,我们认为人物及作品的影响因素或许才是促成此种排序的关键,即由于王褒《洞箫赋》作为第一篇完整意义上的音乐赋,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故马融才将其放在了首位。

既然明确了马融将王褒置于首位的原因,那么再回到我们之前的推论。倘若枚乘曾作有《琴赋》,马融所指即此《琴赋》。那么这篇《琴赋》就应该是第一篇完整意义上的音乐赋,且很有可能比《七发》中描写“琴”的部分更为精彩,而王褒《洞箫赋》所模拟的或许也是这篇《琴赋》。基于同样的原因,再加上枚乘时代更为靠前,无论如何也应该将枚乘及《琴赋》放在王褒之前。比如,曹植在钦慕前代“七体”而模拟作《七启》时,便在其《序》中将首创“七体”的枚乘置于首位:“昔枚乘作《七发》,傅毅作《七激》,张衡作《七辩》,崔骃作《七依》,辞各美丽,余有慕之焉。遂作《七启》。”[1]p6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也就说明,枚乘并没有单独作过《琴赋》,或者再说谨慎一些,至少马融在《长笛赋序》中所指绝非这篇《琴赋》。由此,“假设二”基本也不成立了。

接着,我们再来考察“假设三”与“假设四”。这两种推测均是说马融指的其实是枚乘《七发》中描写“琴”的部分,但区别在于这部分是否曾作为一个单独的整体流传过。对此,我们可以从马融写作《长笛赋序》的行文手法及思路来作出判断。

马融《长笛赋序》共提到王、枚、刘、傅四人,即四篇赋文。其中,王褒《洞箫赋》与傅毅《雅琴赋》今天仍可见到,而考察其文本内容,很容易便能看出它们均是单独完整的赋文。至于刘玄的《簧赋》,虽已亡佚,但从李善注来看,既然《文章志》有所著录,且在介绍刘玄时将其作为代表作,那么也当是一篇完整的赋文。由此,马融将枚乘赋文与以上三人之作并列的前提条件,即当是其亦为一篇单独完整的赋文,或者曾作为一个单独的整体流传过。可见,“假设四”便同样不成立了。

由此,经过以上论证,我们基本排除了“假设一”“假设二”“假设四”“假设五”中的情况,而剩下的“假设三”则与我们的推论比较相符。那么,这也就表示,马融所指枚乘赋文,是《七发》中有关“琴”的部分,而这部分曾作为一个整体单独流传过的可能性很大。同时,从马融《长笛赋序》及我们的推论来看,其流传时间,或许当在王褒创作《洞箫赋》之后且被题以过《琴赋》之名。

然而,由于年代久远及文献的不足,我们无法从根本上证实这种假设,但不得不说,这应该较为接近事实的真相了。不仅如此,从当今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中所呈现的先秦两汉文本的传播情况来看,这种推论也确有可能存在。

一般而言,先秦两汉时期,古书在传播过程中,往往分合不定。而这一时期,文章同样如此,在整篇传播的同时,其中的部分章节也有可能被析出单独传播,并且在传播过程中,还有可能被不同的人加以引用、改造或抄录在一起。因此,现存先秦两汉古书中,才会出现一些相似甚至完全相同,却难以辨其作者的短章。下举《荀子·劝学》中“吾尝终日而思”章为例。

按《荀子·劝学》中记: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12]p4

而此章亦见于《大戴礼记·劝学》:

孔子曰:吾尝终日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吾尝跂而望之,不如升高而博见也;升高而招,非臂之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非声加疾也,而闻者着;假车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海;君子之性非异也,而善假于物也。[13]p

又见于《说苑·建本》:

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吾尝幽处而深思,不若学之速;吾尝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见。故顺风而呼,声不加疾,而闻者众;登丘而招,臂不加长,而见者远。故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14]p67

由上,就《荀子·劝学》中“吾尝终日而思”章而言,戴德《大戴礼记》及刘向《说苑》,与其所记内容基本相同,但作者却分别题为孔子、子思。可见,在这两位汉代大儒看来,此章并非荀子所作。然从三人均有引用来看,不管本章作者为谁,至少说明这部分内容曾经单独流传过,且在流传过程中,被不同的人根据需要加以改编,所以才出现散见于不同古书中的相似章节,却题为不同作者的情况。?

而与以上情况相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史记·乐书》、《说苑·修文》、《礼记·乐记》三者间也存在互见的短章。?又如据徐建委《史料来源与周秦汉文学研究之关系》中统计,《新序》、《说苑》与《韩诗外传》更有多达余条差异很小的互见短章。[15]

由此可见,先秦两汉时期,章或许才是最小的传播单元,一些原本存在于整篇文章中的部分章节,可以由于某种原因被析出单独传播。?而这种情况,从今天的出土文献中,亦可得到证实。以下兹举数例:

其一,黄文弼《罗布淖尔考古记》所记其民国十九年()、二十三年()两入罗布淖尔(即罗布泊)考察时所获得的七十余枚汉简中,便有一枚残简刻有“人利则进不利”。黄文弼在其书中,疑出自《史记·匈奴传》中的“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王国强则肯定了黄文弼的说法,并进一步指出:“此简为戍所官吏,偶忆及《史记》原文,随手信书,并非抄写全传的性质。”[16]

其二,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汉简《〈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中的《兵令》、《守法》、《守令》、《王兵》等4篇与传世文献有相似或相合之处。其中,经整理小组仔细比对,《王兵》篇的文字分别见于《管子》的《参患》、《七法》、《兵法》、《地图》诸篇。由此,他们经过分析认为:“以《王兵》篇对校《管子》相关各篇,可以看出后者是以《王兵》或与《王兵》同类的作品为底子,经过割裂、增益、拼凑形成的。”[17]p虽然这种说法并没有完全得到学界的认可,?但以整理小组所辑录的《王兵》篇与《管子》八章互见之文来看[17]p-p,至少说明在战国时期?,便存在割裂完整篇章,使其中部分章节单独流传的现象。?

其三,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本后附有四篇佚文,其中第三篇较为完整,经考证基本认为属于《汉书·艺文志》中所录《伊尹》五十一篇之一,故定名为《伊尹论九主》。而其余三篇,或称引世子,或谈及齐、燕之战,或综论五行及德、智、圣的关系,首尾并不完整,很有可能即是摘录自先秦两汉古书中的部分章节。而《老子》乙本前亦抄有四篇佚文,分别为《经法》、《十大经》、《称》、《道原》等,据裘锡圭考证,它们是“帛书的主人为了学习黄老言而抄集在一起的”?。可见,它们很有可能也是一些散见于古书的章节,而非完整的篇章。

除以上三例外,美国学者艾兰(SarahAllan)也曾于年1月09日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关于中国早期文献的一个假设》一文中指出郭店楚墓竹简等早期中国文献中也存在大量短章形式的文本,而它们或许是由于墓主人出于喜爱而专门收集起来的:“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出土竹简文本常常很短,类似于章或篇,而非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多篇章长篇文献。……每个墓葬里的竹简的书法风格不一,显然是经过几个人抄录。因而,它们更有可能被理解为被墓葬主人生前出于对它们的喜爱而收集起来的,而非以陪葬为目的找专人抄录的书籍节本。”[18]同时,她还认为,在这些短章经过整理结集后,仍然存在单篇流传的情况:“有文集以后,更短的文集和单篇文章还同时流传,这些文本也被组合起来进行传播,也可能经过添加、删减或修订。而不同的人对于文本的收集与组合也不尽相同。”[18]

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指出,这种以章为最小传播单元的情况,至少在刘向校书及班固编撰《汉书》时仍然存在。据姚振宗《师石山房丛书》所辑刘向《晏子书录》:

内篇谏上第一,凡二十五章。内篇谏下第二,凡二十五章。内篇问上第三,凡三十章。内篇问上第四,凡三十章。内篇杂上第五,凡三十章。内篇杂下第五,凡三十章。外篇重而异者第七,凡二十七章。外篇不合经术者第八,凡十八章。

臣向谨与长社尉臣参校雠太史书五篇,臣向所书一篇,臣参书十三篇,几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八章。除复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书无有三十六章,中书无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

由上可见,刘向在校《晏子》时,便是以章为最小区分单位。

又按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录有:

《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

《羊子》四篇,百章。

同时,《艺文志》中还记载了汉初闾里书师根据文意重新断定章节的情况:

《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苍颉篇》。[9]p

而汉人割裂章节的情况其它古书中也有记载。如严可均《铁桥漫稿》卷五《桓子新论叙》载:“《隋志》儒家《桓子新论》十七卷,后汉六安丞桓谭撰,旧、新《唐志》同。”[19]P81章怀注言:“《新论》一曰《本造》、二《王霸》、三《求辅》……十四《述策》、十五《闵友》、十六《琴道》。《本造》、《闵友》、《琴道》各一篇,余并有上下。”[19]P81注又引《东观记》曰:“光武读之,敕言卷大,令皆别为上下,凡二十九篇。”[19]P81可见,这种割裂章节的情况,也可能缘于其原文篇幅太长,不便于阅读。这与余嘉锡《古书通例·论编次》所举“古书单篇别行之例”中的第三例亦是相通:“本是全书,后人于其中抄出一部分,以便诵读也。”[20]P

由以上论述可见,先秦两汉时期的古书,不仅可以单篇传播,也可以单章传播。而在传播的过程中,还可能存在由割裂者或抄录者根据文意自行添加标题的情况。如余嘉锡《古书通例》中便举《汉书》所录《治安策》为例,表示“既因其段落分为篇章,自不能不为之标目”:

今《汉书》所录《治安策》,首尾凡六千四百八十八字,而六太息只存其三,是已明有刊落,颜师古所谓“取其切要者”也。况即所录取者,亦复多所删节,则其原疏,当有一万数千字,是岂一篇之简策所能容?既因其段落分为篇章,自不能不为之标目。[20]P

同时,他还谈到:“《大戴礼·保傅》篇,即《新书》之《保傅》、《傅职》、《胎教》、《容经》四篇,而《保傅》篇实即《治安策》中之一节。”[20]P由此而言:“何谓不可摘录一段立一篇名乎?”?

由上可知,先秦两汉时期的文本存在割裂篇章,使其中部分章节单独传播的情况。而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由割裂者或传抄者自拟一个标题。那么,下面我们便来考察枚乘《七发》中有关“琴”的部分,是否存在这种可能。

枚乘的《七发》作为“七体”的滥觞之作,又开汉代大赋之先河,在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从传世文献来看,自其西汉初成篇后,直到东汉初方有傅毅模拟而作《七激》,其间近二百年,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如司马迁撰《史记》,仅《鲁仲连邹阳列传》、《司马相如列传》中两次提及枚乘,未言其赋;又如班固撰《汉书》,虽立其《传》,但也主要记劝谏吴王之事,于其赋,则仅于《艺文志》中概而言之有九篇,而非如司马相如、扬雄等赋家,抄录其代表作;再如扬雄,他尝“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对前人进行了广泛的模拟,却也未有慕枚乘之作,而其于《法言》中更将枚乘之赋归入“辞人之赋”,而以“丽以淫”言之。由此可见,在司马迁、杨雄、班固看来,《七发》并未“伟于文林”。可以说,从西汉初到东汉初这二百年间,《七发》淹没在了众多的汉赋之中。但这并不表示《七发》在这段时间里毫无影响。

从枚乘《七发》的内容来看,分别涉及音乐、饮食、车马、游览、畋猎、观涛等六事,最后曲终奏雅,总以“要言妙道”完成对楚太子的诊治。而枚乘所铺陈的这六事,对汉赋的题材的细化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其中描写“音乐”的一段,便对王褒《洞箫赋》、刘玄《簧赋》等音乐赋的产生起了重要作用;又如以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等为代表的“畋猎赋”,也与枚乘《七发》中的“畋猎”一段有着重要关系。下举《七发》与《子虚赋》中的“畋猎”一段为例:

将为太子驯骐骥之马,驾飞軨之舆,乘牡骏之乘。右夏服之劲箭,左乌号之彫弓。游涉乎云林,周驰乎兰泽,弭节乎江浔。掩青苹,游清风。陶阳气,荡春心。逐狡兽,集轻禽。于是极犬马之才,困野兽之足,穷相御之智巧,恐虎豹,慴鸷鸟。逐马鸣镳,鱼跨麋角。履游麕兔,蹈践麖鹿,汗流沫坠,寃伏陵窘。无创而死者,固足充后乘矣。(《七发》[1]p)

楚王乃驾驯駮之驷,乘彫玉之舆,靡鱼段之桡旃,曳明月之珠旗,建于将之雄戟,左乌号之雕弓,右夏服之劲箭。阳子骖乘,孅阿为御,案节未舒,即陵狡兽。蹴蛩蛩,辚距虚。轶野马,轊陶駼,乘遗风,射游骐。倏眒倩浰,雷动飙至,星流霆击,弓不虚发,中心决眦,洞胸达掖,绝乎心系。获若雨兽,揜草蔽地。(《子虚赋》[1]p-p)

从枚乘《七发》与司马相如《子虚赋》中的“畋猎”一段来看,二者无论是构思立意,还是遣词造语,皆十分相似。如在铺陈畋猎情景上,二者皆先从静态的车舆服饰、雕弓劲箭等细节入手,展现游猎之人身份的高贵;再接以动态的追击场面,表现游猎之人的威武英姿;最后则均以满载而归的丰收场景结尾。又如具体语言使用上,“驾飞軨之舆,乘牡骏之乘”与“驾驯交之驷,乘雕玉之舆”;“右夏服之劲箭,左乌号之雕弓”与“左乌号之雕弓,右夏服之劲箭”,几乎只是替换了个别字句及改变了语句顺序。不难看出,它们确实具有明显的前后继承关系。

由此,郭维森、许结亦在《中国辞赋发展史》中言道:“如果说《七发》《子虚》《上林》赋铺陈校猎、音乐、宫殿、车马等等面面俱到的话,那么一些专题的音乐赋、宫殿赋,便可看作从中分列出来的题目。”[21]P是以枚乘的《七发》,虽然经历了很长一段被遮蔽的时光,但其所铺陈的“六事”,却对汉代赋家在题材上的开拓,具有启发意义。因此,这些各有主题的独立章节,完全有可能从整篇文章中分列而出,甚至于加上一个与其内容相符的标题,成为一篇单独的文章被抄录、传播。21这与古书传播过程中存在整书与单篇并行的情况也相类似,枚乘的《七发》或许同样曾有过整篇与单章并行的情况。至于单章消失的时间,则或许缘于魏晋之际文体观念的成熟。

从文学史发展的进程来看,由于魏晋之际,文学的自觉产生了明体意识,“七体”在此间逐渐成为一种公认的体材。而到刘宋时期,范晔编撰《后汉书》,其中所录62种文体,虽仍未有《七发》等“七体”,但在遇到此类时,却已将其单独列出,如《后汉书·傅毅传》:“著诗、赋、诔、颂、祝文、《七激》、连珠凡二十八篇。”[22]P《后汉书·李尤传》:“著诗、赋、铭、诔、颂、《七叹》、《哀典》凡二十八篇。”[22]P此后,萧统编撰《文选》,单列“七体”,则标志其正式得到认可。《七发》中的这些单章,也就不再单独传播了。这与刘向校书形成公认的善本后,原本并行的单篇逐渐消失的情况也是相类似的。

综上,对于《文选》李善注中枚乘作有《笙赋》这种说法,我们再次进行了辩疑。通过推论,我们认为,枚乘可能并没有作过《笙赋》,也没有作过《琴赋》及《箫赋》。马融《长笛赋序》中所指,或许只是《七发》中有关“琴”的部分,而这部分大约在傅毅作《洞箫赋》后,从《七发》中分列而出,并被冠以《琴赋》之名单独传播过。此后,直至魏晋以降,文体观念逐渐成熟,分列出的《琴赋》方才逐渐消失。

当然,由于年代久远及文献的不足,我们无法从根本上证实这种推论,或许还存在另外一些可能,比如程章灿、张巍提出的“是否还有另外一个枚乘”,但这种情况“微乎其微,几乎不存在”,所以他们认为应该排除;又如,由于每篇文章、每句诗文都具有唯一性,都是独立的特殊存在,那么也有可能马融作序时,仅仅是将箫、琴、笙等几篇赋文随便排列,故而根本无法依靠推论来解决问题;再如,也许枚乘确实作过一篇《琴赋》,但这篇《琴赋》影响不大,或者马融是出于自身爱好、兴趣或审美观念,而更喜欢《洞箫赋》,才将王褒排在前列。对于这些情况,虽然可能性较小,但却并不表示完全没有存在的可能。而我们既无法证实,也无法排除。因此,对于以上推论,我们只能说,它存在的可能性较大,或者说,较为接近事实的真相,但却仍只是一种假说,故而,对于这一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讨。

注释:

①案:清光绪九年浙江书局刊本《玉海》与此本相同。

②案:程章灿、张巍认为王应麟此条摘自《隋书·何妥传》,而此传中仅有自“圣贤多习乐”至“元帝吹箫”等文字,并无“刘伯康《簧赋》,枚乘《笙赋》,侯瑾《筝赋》”。同时,今存元人递修本《玉海》中“刘伯康《簧赋》”以下的字体、字形、字距亦与其它文字明显不同,且文意与上文并不衔接,故断定其并非何妥原文。此说当较为合理。详参程章灿、张巍:《枚乘作笙赋说质疑》,《古典文献研究》,。

③案:虽然程章灿、张巍提出这种说法,但他们同样认为还有许多不能解释之处,比如“仍然无法很好地解释马融何以将枚乘位置放在王褒之后”。故而,其文末仍表示这种说法“只能是一种假说,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④案:其实,对于李善的推论,清人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似乎已不认可。按今存枚乘名下之赋有五篇,分别为《七发》、《柳赋》、《梁王菟园赋》、《临霸池远决赋》、《笙赋》。但严可均仅录其四赋,而不记《笙赋》,可见严氏对枚乘作有《笙赋》的说法或持怀疑态度。

⑤案:对于其它一些可能性较小的情况,笔者将于文末稍作概述。

⑥案:有关赋、颂的问题,亦可参看易闻晓《论汉代赋颂文体的交越互用》,《文学评论》,年第1期。

⑦案:马融以《笙赋》指代《簧赋》。详参程章灿、张巍:《枚乘作笙赋说质疑》,《古典文献研究》,。

⑧案:对于这种说法,程章灿、张巍认为:“李善注本来就是针对赋序的,没有必要特别指明。”从而同样予以了否定。虽然他们的解释过于简单,但却是比较合乎常理的。据笔者考证,《文选》所收39类(一说38类)文体篇作品,如《长笛赋》一般有“序”者共58例。然李善在注解这些“序”时,除此例外再未使用“序”字,因此,以注家注释手法及行文习惯推论,若其意指赋序,当不会仅此一例。

⑨案:此处的“一一对应”即是一种严格的“顺序对应”。

⑩案:程章灿、张巍举此例证主要为说明:“箫琴笙颂”有可能是“箫笙琴颂”之讹。但他们却也有意强调了其间的对应关系:“注意:这里的人名与篇名正是一一对应的。”

?案:李善在作注时当同样认为其存在某种关系,否则他不可能在不知枚乘所作为何的情况下,凭空推论。而李善的推论,其实也是试图寻找马融所作赋序的内在关系。

?即这种顺序对应不如一一对应那样有严格的限定,只要顺序大致相同即可。

?案:如果是从一整篇文章中引用,其作者当不至于如此混乱。

?如“凡音者生人心者也”一章即三书互见,“乐者,心之动也”一章则互见于《礼记·乐记》与《说苑·修文》。

?案:一般来说是因为其具有深远的寓意。

?如郭丽在其《银雀山汉简《王兵》与《管子》相关篇章的关系及其他——对《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中《王兵》的探讨》、《银雀山《王兵》与《管子》相关篇章的互证》中便提出了相反的看法,认为应该是《王兵》摘抄《管子》而成的。

?案: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经过考证,认为这十三篇大概都是战国时代的作品。

?案:从目前整理的《王兵》篇来看,其并非一篇完整的文章,而是一些短章的集合。

?按裘锡圭:《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并非黄帝四经》:“抄在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卷后的佚书也是四篇,但是原来显然并不属于同一部书。抄在乙本卷前的四篇佚书原来并不属于同一部书的可能性,自然也是很大的。……总之,我认为从形式上看,四篇佚书原来不像是一部书,更不像与《老子》齐名的《黄帝四经》它们大概是帛书的主人为了学习黄老言而抄集在一起的。”(《道家文化研究》,。)又案:其中的《称》可以明显看出是一些短章的集合。

?案:余嘉锡据此还推论《子虚》、《上林》、《两京》、《三都》亦属此种情况,而黄伟豪《文选姐妹篇及其分卷分合问题》中则更加明确地指出:“班固《西都赋》与《东都赋》,原题为《两都赋》;张衡《西京赋》与《东京赋》,原题为《二京赋》;左思《蜀都赋》、《吴都赋》与《魏都赋》,原题《三都赋》;司马相如《子虚赋》与《上林赋》,原题为《天子游猎赋》或《天子游猎之赋》。”即皆由一篇割裂后重新添加标题而成。黄伟豪:《文选姐妹篇及其分卷分合问题》,《文学遗产》,年第4期。

21案:此与前文提及的班固《两都赋》、张衡《二京赋》、左思《三都赋》等的情况相类似。

参考文献:

[1][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程章灿.先唐赋存目考[J].文献,.3.

[3]程章灿.魏晋南北朝赋史(修订本)[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杜,.

[4]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5]董治安主编.两汉全书[M].济南:齐鲁书杜,.

[6][宋]王应麟.玉海[C].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北京:中华书局,.

[8]费振刚、仇仲谦、刘南平等.全汉赋校注[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

[9][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

[10][南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1]程章灿、张巍.枚乘作笙赋说质疑[J].古典文献研究,.

[12][清]王先谦撰.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

[13][清]孔广森撰.大戴礼记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

[14]向宗鲁.说苑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

[15]徐建委.史料来源与周秦汉文学研究之关系[J].学术论坛,.

[16]王国强.从《史记》看汉代的文献传播过程及影响因素[J].图书·情报·知识,.

[17]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M].北京:文物出版社,.

[18](美)艾兰.关于中国早期文献的一个假设[N].光明日报,.01.09.

[19][汉]桓谭.新辑本桓谭新论[M].北京:中华书局,.

[20]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1]郭维森、许结.中国辞赋发展史[M].江苏教育出版社,.

[22][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傅毅传.北京:中华书局,.

注:本文发表于《北京社会科学》年第3期,此据作者原稿,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罗超华博士授权发布。

“书目文献”约稿:凡已经公开发表有关文献学、古代文史相关文章,古籍新书介绍、文史期刊目录摘要等均可。来稿敬请编辑为word格式,可以以文件夹压缩方式配图(含个人介绍),发到邮箱njt

.







































确诊白癜风
北京哪个白癜风医院比较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ijichaoguyj.com/wxnr/438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