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盐税三居半,看盐对国家的贡献
从盐税“三居半”,看盐对国家的贡献
——试论历史时期盐赋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邹迎曦
从夙沙氏煮海成盐开辟盐文化的先举后,盐便成了人类不可缺失的依附,光泽辉映过唐宋,税赋支撑起元明清,坎坎坷坷,风云跌宕,演绎着千古传奇,咸涩的墨迹书写着虞衡盐事的不绝史诗。
在璀璨的华夏文明史上,盐文化是这条悠久历史长河中的闪光的一脉分支,盐税文化更是盐文化中一支独秀,从四千年前的夙沙煮海为盐开始,盐就划时代地开始了它对中华民族的巨大贡献。何谓“巨大”,是说盐的贡献整整影响中国的历史进程。盐,在今天年轻人的眼中,只不过是个调味品而已,盐税,在今天国家财政收入中,也只占全国税收总量的极少部分。但是,人们必须知道,盐税(赋)曾经在一个多世纪的历史长河中,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盐税博物馆镇馆之宝——铜印一、“三居半”的第一句是“天下之赋,盐利居半”。一语道破了盐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又是一个长期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唐代以前,国家税收主要来源于田赋。“安史之乱”后,国家经济重心和税收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盐税收入上升到与田赋并重的地位,史称“天下之赋,盐利居半”。
盐看似平凡,却在平凡中蕴藏着伟大。在我国古代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盐业始终是一朵最绚丽的浪花,具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盐税“动关国计”,是古代封建社会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礼乐征伐所需费用大都出自盐税,所以盐业的繁荣与衰落,直接关系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历代封建王朝对盐税的征榷都十分的重视。
中国盐税制度数千年来,代有变更,或因时而异法,或因地而殊制,复杂纷纭,莫衷一是,大概可分无税、征税、专卖三种。尧、舜、禹三代以来,由无税而征税而专卖。自汉迄隋,由专卖而征税而无税。唐以后,复由无税而变为征税。明万历末以纲法行盐,疏通积引,凡纲册有名者,始准运盐,政府向盐商课税,是为专商之始。清代循明旧制,盐业之利,专擅于商,税率漫无标准,不惟省与省之间,畸轻畸重,即或一省之内或邻省之县,亦复参差不齐,课税名目竟有余种之多,国库收入大增,盐商大贾大发,而盐民和广大销费者则是苦不堪言。
历代盐税的征榷以灶户和盐商为对象。以灶户为纳税人的称灶课,其中一部分为官拨卤地草荡的地租,一部分为盐丁承担的徭役。以盐商为纳税人的称商课或引课,实即政府的专卖利益。灶课多纳实物(盐货),商课多纳粮钱。
盐场运输工具——牛车盐税(包括食盐的专卖利益和灶丁的人头和地租),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一般占国家财政收入的50%。史载德修明弘治《两淮运司志》:“计天下每岁所收盐利,当租赋二分之一”。欧阳修所著《新唐书·食货志》中说:“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刘晏出任两淮盐铁转运使时,当时全国盐业收入只有四十万贯,到大历十四年(),已达到六百余万贯,在全国赋税收入中,盐税占一半之多。《宋史·食货志》云:“唐乾元初,第五琦为盐铁使,变盐法,刘晏代之,当时天下之赋,盐利居半。”《扬州府志·盐法》载:“唐宋以后,盐利之巨,竟居天下赋税之半。”元朝盐税最重,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盐课收入约占元朝货币收入的60%左右,到了天历二年()时,盐课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80%(《中国盐业志》)。可见,整个元朝的江山社稷都是靠盐赋来支撑的。
从唐朝到清末的年间,国家为盐这一取之不竭的资源,设立专门的机构,设有专项经费,配置整齐而又完备的设施,其官员的职级待遇一般高于其地方官员,成为中国农耕社会时期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这个组织,所收的税利收入,占据了国家财政的半壁江山。例如“宋代复置提举,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这样,就出现了宋代人对官收盐利占国家全部税利比重的概念性分析,或曰:“当租赋三分之一”,或曰:“天下之赋,盐利居半”;或曰:“占国用十之八九”的多种说法。可以说“天下之赋,盐利居半”之说,从量的概念上,是合情合理合符实际的。由此可知,盐税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上自九庙,下及十军”都靠盐税来供养和支撑,这都是盐的伟大之处。
二、“三居半”的第二句是“天下盐赋,两淮居半”,说的是两淮盐赋在全国盐税收入中的地位和比重。
唐代时全国有六大盐区,两淮为全国之首,“天下盐赋,两淮居半”。古人云:“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两淮盐赋甲天下”、“东南盐利,视天下为最厚”、“自古煮盐之利,重于东南,而两淮为最”。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对于两淮盐利的一致评价。
盐桶盐廪《扬州府志·盐法》载:“吴王刘濞封广陵,煮海为盐,国无赋而不饶,此两淮盐利见于载籍之始。”
唐开元年间(—),盐税征收改由州、县官兼理,不另设盐官。乾元、宝应年间(—),第五琦、刘晏先后于淮南地区设置海陵监与扬州巡院,收榷亭户盐货。就是收取盐利的意思,盐利是盐的专卖利益。
宋初,于淮南通、泰地区设置丰利监和海陵监,各监都设买纳官,掌出纳诸场盐课。南宋时,于建康(南京)等地设务场,受理商人输钱买淮南盐钞。宋代两淮官收盐利,在中央财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两宋财政史》载:两淮盐产量常占全宋盐产量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又如,北宋末年,两淮盐利的最高额为万贯至万贯,而当时全国盐利最高额为万贯,两淮盐利就占全利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北宋元祐间(—),淮盐与解池等,岁六百万缗,占唐天下之赋三分之二。南宋绍兴末年(),仅海陵一监,支盐三十余万席,为钱六七百万缗,海陵一州之数过唐举天下之数。《宋史·汪纲传》中所记:“淮东煮盐之利,本居天下半”。
元代,于扬州设两淮都转运盐司,受理盐商纳钱买引。于各盐场设场司,主管灶户缴纳盐课。《元史盐法》开头就说:“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元史》卷一百七十《郝彬传》称:“国家经费,盐利居十之八,而两淮盐独当天下之半。”这些都是类似对“全国盐利,两淮居半”的各种表述。
《明代的盐业》一书中载:明洪武年间(—),两淮盐课银收入为全国盐课收入的30.69%。《皇明世法录》卷三十五载:“明万历时,两淮盐课银收入为67.万两,占全国盐课银收入的46.36%,接近全国一半水平。
泰州盐税亭由明至清,两淮盐业更达到极盛时代。嘉庆《两淮盐法志》载:“天下六运司,惟两淮盐运司为雄,治莅三分司,惟泰州分司为最。商数渊薮,盐利甲东南之富。”并在嘉庆《两淮盐法志》序言中称:“佐司农之储者,盐课居赋税之半,两淮盐课又居天下之半。”
清政府从两淮获取了巨额的盐课收入。道光时两江总督陶澍说:“国初淮盐正课,原只九十余万两”,但到乾隆年间“已及四百余万”(《陶文毅公全集》)卷十四),后来又增至五百万左右。顺治十年(),两淮盐课收入只有.万两,占全国盐税的56.3%,康熙三年(),两淮盐税占全国盐税的64.5%。到乾隆八年(),就增至.万两,而到了乾隆十八年()时,两淮盐课收入就超过了余万两。而此时全国盐课收入总数也不过只有.万两。两淮之数已及天下总数的57.14%。其时,两淮巡盐御史李发元在《盐院题名记》里说得更具体:“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损益盈虚,动关国计。”由此可知两淮(江苏)的盐税在全国的比重和作用了。
素有“淮盐甲天下”之称的两淮盐场,是淮盐生产的起源地,是海盐文化的发祥地,支撑了全国盐税的半壁江山,担负了“上自九庙”的国用所需,保证了“下及十军”的边饷所赖,为国家、为人民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三、“三居半”的第三句“两淮盐税,淮南(泰州)居半”,说的是两淮缴纳国家的盐赋中淮南(泰州)盐税的比重和贡献。
淮南地区的盐税在《资治通鉴》有载:“国家用度尽江淮,若阻绝不通,则上自九庙,下及十军,皆无以供给。”这里说的是淮南盐税的重要意义。所以有“两淮盐税,淮南(泰州)居半”的说法。
《宋史·食货志》载“南宋绍兴末年(),泰州海陵一监支盐三十余万席,为钱六七百万缗,则一州之数过唐举天下之数”。
清嘉庆《东台县志》引《太平寰宇记》(北宋地理总志)记载:“伪唐(南唐为北宋所灭,宋志称之为伪唐)昇元元年(),海陵县升为泰州,领海陵、泰兴、如皋、兴化、盐城。置海陵监,监管盐场八。
泰州西坝盐署衙门明万历年间(—),淮南(泰州)中十场年产盐量已达到引,为两淮同期盐产量的50%左右。
清嘉庆《两淮盐法志》卷五十四中云:“天下六运司,惟两淮盐司为雄,治莅三分司,惟泰州分司为最。商灶渊薮,盐利甲东南之富。国家国用所需,边饷所赖,半出于兹”。在清嘉庆时期(—),淮南(泰州)中十场岁额产盐高达.3引,为两淮同期盐产量的60%以上,《江苏省志·盐业志》载:“嘉庆七年()至宣统三年()的年间的四次统计,两淮共产盐吨,其中淮南(泰州)中十场产盐590吨,占两淮同期盐产量的70%。由此可见,当时的淮南(泰州)中十场在两淮的盐业中所占据的显要地位。
《淮盐记略》载:“从北宋直至清康雍乾嘉时期,淮南(泰州)中十场的盐课收入常占两淮盐课收入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至乾隆十八年(),淮南(泰州)中十场岁额产盐引,每引盐征银2.两(其中:正课银1.两,杂课银1.两)计算,则中十场,每年要向朝廷提供多万两白银的盐税。其时,两淮每年上交朝廷的盐课是余万两,全国的盐课总额也不过两。中十场上交的万两,分别占两淮盐课收入的二分之一和全国盐课收入的七分之二,这是一个何等惊人的比例,又是一个何等惊人的数字。由此可见,淮南是全国产盐最盛、交盐税最多的地方,也是对国家贡献最大的地方。
盐税贡献的多少,与盐的产量关系极大。宋代通、泰、楚三州
年产盐量:太宗(~)时,泰州12.81万石,通州15.1~20
万石,楚州27.7万石,通、泰、楚三州盐产量楚州最多,通州次之,泰州最少。泰州盐产量只占通、泰、楚三州总数的23%;真宗(~)时,泰州65.6万石,通州48.9万石,楚州41.7万石,不久,泰州盐产量就超过通州,通州也超过了楚州。至绍兴三十二年()泰州.7万石;通州78.9万石;楚州27.8万石。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到,泰州不仅名列三州之首,而且占淮南盐总产量的60.3%。至绍兴末,泰州盐产量甚至上升到.0石,在占比中又上升了10%。就可以比较明显地看出“两淮盐利,泰州居半”更非言过其实。加之唐代盐利最多时,岁收六百余万贯,而《宋史食货志》记有“绍兴末年以来,泰州海陵一监,支盐三十余万席,为钱六七百万缗,则是一州之数过唐举天下之数矣!”即使唐与宋两朝的物价、币值有些差异,宋代“盐直比唐则愈贵,缗钱比唐则愈轻”。但宋代泰州一州上交的盐税六七百万缗,上交的盐税之多,是载于史册的一个铁的事实。
盐税对国家的贡献大,两淮的盐税贡献更大,淮南又是两淮纳税的娇娇者、顶梁柱,是全国盐税的纳税大户。这历史上的伟大贡献,将永记史册,将永远激励着江苏儿女为“打造江苏沿海黄金海岸,建设繁荣富强的新江苏”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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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邹迎曦邹迎曦,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农艺师。长期从亊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历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等职。退休后,潜心研究盐文化和盐垦文化。现为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容座研究员、张謇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海盐博物馆专家顾问、省级海盐“非遗”传承人等。主要作品:《古淮盐20说》《盐垦研究》《本场人历史与文化》《家乡的盐垦》《盐垦古韵》《盐韵大丰》等著作。主编《大丰市志》《大丰盐政志》《大丰市经济综合管理志》《大丰市工会志》《盐城市大丰区历史地名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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